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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1.河南中招考生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地址陕西户口,在河南上学,高考可以在户口所在地,也可以在高中三年学籍所在地。河南2017高考报名规定为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对象所有拟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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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户口,在河南上学,高考可以在户口所在地,也可以在高中三年学籍所在地。

河南2017高考报名规定

为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所有拟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及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重点大学少年班招生, 保送招生,高等职业院校提前单独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提前单独招生,职教师资提前单独招生,盲聋哑残疾生提前单独招生等),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报名。专升本、对口招生报名拟另行安排。

二、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21日9:00开始,参加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省统考的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27日18:00,其他考生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9日18:00。各地根据实际在上述时间内合理安排本地的报名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经核准的少年班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点设置

报名工作一般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报名点由县级招办负责设置,也可由省辖市招办统筹安排。市或县级招办根据学校分布及考生人数等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报名点,其中市或县级招办须设置直属报名点,主要负责非应届生报名事宜。中学报名点只接受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应届生报名,不得接受无本校正式学籍的考生报名。往届生和社会考生等的报名由市或县级招办直接负责,其直属报名点一般应设在当地招办服务大厅。报名点应张贴报名须知,配备必要的设备,做好考生咨询服务和帮助。报名点汇总后报省招办备案(具体办法另行安排)。

五、报名地点及手续

(一)我省户籍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地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由于借读等原因造成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的,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

(二)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及其他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招办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三)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地招办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证明。

(四)户籍在我省,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考生,如在我省报考,须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招办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读学校所在地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档案资料等。

(五)根据《河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精神,在我省就业的外省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须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须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随学籍所在的学校参加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以及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在当地的住所和就业证明。

(六)在我省就读的台湾省籍考生,在学籍所在地随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相应的户口簿。

(七)在河南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在定居地县(市、区)招办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河南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暂住证不作为报考的依据。

(八)报考重点大学少年班的考生(含中科大创新试点班),在中学学籍地随本校应届生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招生院校出具的准考手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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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高职专科补录院校名单发布在河南教育考试院官网。

2017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既定工作程序已顺利完成,录取总体情况良好。由于生源不平衡,河南测绘职业学院等10所省属院校原下达在河南省的招生来源计划尚有剩余;同时,未被录取的考生仍有升学需求,征集志愿具体安排如下:

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永城职业学院、第一拖拉机制造厂拖拉机学院、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许昌陶瓷职业学院、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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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豫招中[2019]1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1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19〕137号)通知要求,做好我省普通中专(含五年一贯制高职和“3 2”分段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1.招收五年一贯制和“3 2”分段制的高职专科(以下分别简称“五年制”和“3 2”),招生对象为参加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报名工作由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zk.hagaozhong.com)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学校志愿。

2.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以下简称小中专),招生对象为应届和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年龄达到15周岁及以上)的考生。参加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初中毕业生,报名工作由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学校志愿。不参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新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http//zzlq.heao.gov.cn)选报学校,也可以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3.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以下简称大中专),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及以上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初中毕业三年以上)的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持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证书或高考准考证和身份证,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报名,也可以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

4.报考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五年制”、“3 2”和小中专志愿,考生可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或“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填报志愿,也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二、信息采集及建档

准确采集考生基本信息是做好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各级招生部门和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努力提高招生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实人员,加强培训,提高信息采集的准确度和有效性。招生学校要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要求学生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入校报到,并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新生基本信息,确保新生信息准确无误。

招生学校做好信息采集的同时要根据新生类别分别建立新生档案材料并加强档案管理。具体要求为:

“五年制”、“3 2”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考生登记表(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提供);②初中毕业证复印件;③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小中专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新生登记表;②初中毕业证复印件;③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大中专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新生登记表;②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证复印件或高考准考证复印件;③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三、生源任务及计划编制

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继续实行责任目标管理。今年省教育厅确定的普通中专招生规模为27万人,根据今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总人数,招生任务已分解给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附件1),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生源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并签订责任书,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编制普通中专和五年一贯制、“3 2”分段制高职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规[2019]33号)要求,“五年制”和“3 2”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确定,各学校要依据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安排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调整招生计划的,由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厅批准,报省招办备案后执行。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实行属地管理,省直厅局和行业所属学校要充分与学校主管部门沟通,根据社会和行业人才需求,科学、合理确定本校招生规模和招生专业,并以正式文件报省招办(注明已与主管部门确认沟通)。市管(含县、市、区)学校和民办学校中专层次招生计划须经当地教育局计划部门审核批准(附件2)。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计划和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及校外教学点的通知》(教办职成〔2019〕136号)文件精神,跨省招生生源原则上以初中毕业生为主,须经生源省与计划招生省主管部门备案、并经教育部批准下达跨省招生计划方可招生,省内所有招收外省生源的普通中专学校,须按规定在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外省生源不得在我省办理录取手续。

省外学校在豫招生须有教育部下达的跨省招生计划和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跨省招生计划,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并报省招办备案后方能安排招生。

除个别学校外,招生计划一律面向全省招生。开设医药卫生类、教育类、司法服务类的专业和学制必须经教育厅备案批准。

各招生学校应于4月23日之前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将各类招生计划上报省招办,省招办通过该平台统一发布河南省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同时印制《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免费发放到初中学校。

四、考试

报考“五年制”、“3 2”、小中专(参加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分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普通中专考试工作。单独组织普通中专招生考试的招生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前培训、试卷安全保密、考场管理及评卷等工作,严防发生失泄密事件,严防出现大面积群体性舞弊事件,严防发生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安全事故。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应于7月14日前将本辖区所有参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成绩上传至“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和“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五、录取

录取工作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五年制”和“3 2”招生,考生须参加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并达到省定分数线,学校应优先从首报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小中专学校应优先录取参加中招考试并报有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报考其他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或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

“五年制”、“3 2”和省属学校普通中专录取工作由省招办负责。市属学校普通中专录取工作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负责。录取工作全部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应于7月26日前,将经过审核报有志愿的考生信息投档上传至“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招生学校根据投档录取信息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学校自主征集的新生,经过核对中招成绩符合录取要求的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学校对实际到校报到的所有新生要认真登记,逐一审核学生的身份证原件,并于10月10日前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新生基本信息上传至“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长期在我省居住或工作的外省籍考生,须提供在豫流动人口居住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可按我省生源办理录取手续。

全省拟于10月中下旬集中办理新生录取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招生学校要提前做好信息核对、人员培训、技术准备、招生宣传及集中录取安排等工作。春季入学的学生随10月中下旬一并办理录取手续,不再单独办理。集中录取结束后,原则上不再补办普通中专录取手续。各类别新生录取名册由生源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审核后在集中录取时统一打印并盖章。“五年制”、“3 2”和省属学校普通中专所录新生名册由省招办审核并盖省招办录取印章;市属学校所录普通中专新生名册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审核盖章后报省招办备案并加盖省招办录取印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调整 我省普通高等教育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高职录取数据报送方式的通知》(教办学[2017]118号)文件精神,我省的普通高等教育五年一贯制、“3 2”分段制学生后两年高职阶段录取电子数据由省招办向教育部报送。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五年制”、“3 2”升转段按照普通高校高职招生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录取手续。考生信息采集数据上报等要求,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高职录取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豫招科[2018]16号)执行。有关学校应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和工作要求,升转段对象必须具有当年“五年制”、“3 2”正式录取手续,并经高职院校选拔后方可确定升转段资格,所有考生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采集信息。对学校拟录取考生,我办审核后将统一打印升转段新生录取名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要指导当地五年制、“3 2”学校做好升转段信息采集和数据上报工作,“3 2”联办普通中专学校要主动与联办高校联系沟通升段事宜,确保数据按时准确上报。

六、工作要求

各级招办和学校要增强做好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的责任感,严格落实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管理。(一)严格资格审查,对新生报名条件中涉及年龄、学历、户籍、成绩等信息要认真逐一审验。(二)严格新生信息管理,所有信息必须经“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传审核,一旦办理了录取手续,新生信息不得随意更改。(三)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不得安排招生。(四)严格执行录取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生工作,所有录取手续和修改信息只在当年集中录取办公时间内办理。(五)严肃责任追究,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违纪、不作为的招生工作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给予严肃处理;对于有违规行为的学校,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给予核减来年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和向社会通报的处罚。

七、宣传和服务

各级招生部门和学校要把宣传工作作为中专招生的重要环节和突破点,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宣传普通中专招生的有关政策,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和社会其他人员接受普通中等职业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各级招办要热情为招生学校招生宣传提供服务,努力搭建好学生和学校之间的联系桥梁,让每一个应届初中毕业生了解普通中专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途径等情况,同时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要采取多种形式,畅通服务渠道,让每一位考生及时报考,不得干预学生自主选择学校。招生学校要充分利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的宣传功能,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以优质服务和突出的办学特色吸引考生报考。

八、交纳费用

按照豫教财字[1998]102号文件规定,普通中专招生学校应按每生50元标准缴纳招生费。“五年制”、“3 2”和省属学校的小中专、大中专招生费交到省招生办公室。市属学校的小中专、大中专招生费由生源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收取。

按照豫财办综[2005]50号文件规定,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费收费标准,普通高校招收的五年一贯制、“3 2”分段制高职专科升转段学生应按每生30元标准向省招生办公室缴纳招生网上录取费。

收款名称: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银行帐号:411061200018170346764,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郑州市南阳北路支行,缴款时请务必填写备注:普通中专录取费或五年制“3 2”升转段录取费。 ;

文章标签: # 招生 # 学校 # 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