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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辽宁高考出分时间_2017辽宁高考政策

tamoadmin 2024-05-15 人已围观

简介1.高考各科满分是多少(辽宁)1、2017年辽宁省高考志愿仍然是知分填报,具体填报时间注意考试院通知。2、高考填报志愿最怕投档后被退档, 已投档考生被退档的主要原因大致有文化课总成绩低、单科成绩偏低、体检不合格、身体条件受所报专业限制以及考生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又未报专业服从志愿等。因此考生选择报考院校及专业时一定要事先查询好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了解各专业具体要求及专业的投档录取原则,并且合理填报专

1.高考各科满分是多少(辽宁)

2017年辽宁高考出分时间_2017辽宁高考政策

1、2017年辽宁省高考志愿仍然是知分填报,具体填报时间注意考试院通知。

2、高考填报志愿最怕投档后被退档, 已投档考生被退档的主要原因大致有文化课总成绩低、单科成绩偏低、体检不合格、身体条件受所报专业限制以及考生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又未报专业服从志愿等。因此考生选择报考院校及专业时一定要事先查询好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了解各专业具体要求及专业的投档录取原则,并且合理填报专业服从调剂。

高考各科满分是多少(辽宁)

辽宁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7日至8月17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普通类:

1。香港单独招生院校录取:7月10日前。

2。本科提前批院校录取:7月12日至17日。

(1)7月12日至15日,第一阶段录取。

(2)7月16日6:00前,公布有关院校剩余招生计划。

(3)7月16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验证本人是否可填报“征集志愿”并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4)7月16日15:00前,收集、整理“征集志愿”信息。

(5)7月16日18:00至17日,补充录取。

3。专科提前批院校录取:7月18日至20日。

4。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招生录取:7月18日至20日;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7月12日至20日。

5。本科一批院校录取:7月21日至29日。

(1)第一阶段录取:7月21日至23日11:00。

(2)第一阶段录取剩余计划统计:7月23日13:00至17:00。

(3)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7月24日6:00前,公布第一阶段录取有关院校剩余招生计划。

②7月24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验证本人是否可填报“征集志愿”并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③7月24日15:00前,收集、整理“征集志愿”信息。

④7月24日18:00至7月26日11:00,补充录取。

(4)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剩余计划统计:7月26日13:00至17:00。

(5)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7月27日6:00前,公布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有关院校剩余招生计划。

②7月27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验证本人是否可填报“征集志愿”并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③7月27日15:00前,收集、整理“征集志愿”信息。

④7月27日18:00至7月29日,补充录取。

6。我省地方专项招生录取:7月24日至28日。

(1)第一阶段录取:7月24日。

(2)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7月25日6:00前,公布第一阶段录取有关院校剩余招生计划。

②7月25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验证本人是否可填报“征集志愿”并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③7月26日,补充录取。

(3)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7月27日6:00前,公布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有关院校剩余招生计划。

②7月27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验证本人是否可填报“征集志愿”并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③7月28日,补充录取。

7。本科二批院校录取:7月30日至8月8日。

(1)第一阶段录取:7月30日至8月2日11:00。

(2)第一阶段录取剩余计划统计:8月2日13:00至17:00。

(3)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8月3日6:00前,公布第一阶段录取有关院校剩余招生计划。

②8月3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验证本人是否可填报“征集志愿”并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③8月3日15:00前,收集、整理“征集志愿”信息。

④8月3日18:00至8月5日11:00,补充录取。

(4)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剩余计划统计:8月5日13:00至17:00。

(5)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8月6日6:00前,公布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有关院校剩余招生计划。

②8月6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验证本人是否可填报“征集志愿”并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③8月6日15:00前,收集、整理“征集志愿”信息。

④8月6日18:00至8月8日,补充录取。

8。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录取:8月8日。

9。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8月9日至17日。

(1)第一阶段录取:8月9日至8月11日11:00。

(2)第一阶段录取剩余计划统计:8月11日13:00至17:00。

(3)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8月12日6:00前,公布第一阶段录取有关院校剩余招生计划。

②8月12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验证本人是否可填报“征集志愿”并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③8月12日15:00前,收集、整理“征集志愿”信息。

④8月12日18:00至8月14日11:00,补充录取。

(4)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剩余计划统计:8月14日13:00至17:00。

(5)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①8月15日6:00前,公布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有关院校剩余招生计划。

②8月15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验证本人是否可填报“征集志愿”并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③8月15日15:00前,收集、整理“征集志愿”信息。

④8月15日18:00至8月17日,补充录取。

(二)艺术类

1。本科一批院校录取:7月7日至11日。

2。本科二批院校录取:7月12日至29日。

(1)7月12日至17日,美术类平行志愿院校录取;

(2)7月18日至23日,传统有序志愿院校录取;

(3)7月24日 6:00前,公布艺术类本科二批录取美术类平行志愿院校和传统有序志愿院校剩余招生计划;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自愿按时填报;15:00前,收集、整理“征集志愿”信息。

(4)7月24日18:00至26日,美术类平行志愿院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5)7月27日至29日,传统有序志愿院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3。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7月30日至8月8日。

(1)7月30日至8月1日,美术类平行志愿院校录取;

(2)8月2日至5日,传统有序志愿院校录取;

(3)8月6日6:00前,公布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美术类平行志愿院校和传统有序志愿院校剩余招生计划;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15:00前,收集、整理“征集志愿”信息。

(4)8月6日18:00至7日,美术类平行志愿院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5)8月8日,传统有序志愿院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三)体育类

1。本科一批院校录取:7月12日至17日。

(1)7月12日至15日,第一阶段录取。

(2)7月16日 6:00前,公布体育类第一批录取院校剩余招生计划;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自愿按时填报; 15:00前,收集、整理“征集志愿”信息。

(3)7月16日18:00至17日,体育类本科一批录取院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2。本科二批院校录取:7月21日至29日。

(1)7月21日至26日,第一阶段录取。

(2)7月27日6:00前,公布体育类本科二批录取院校剩余招生计划;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自愿按时填报;15:00前,收集、整理“征集志愿”信息。

(3)7月27日18:00至29日,体育类本科二批录取院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3。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7月30日至8月8日。

(1)7月30日至8月5日,第一阶段录取。

(2)8月6日 6:00前,公布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录取院校剩余招生计划;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通过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自愿按时填报;15:00前,收集、整理“征集志愿”信息。

(3)8月6日18:00至8日,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录取院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以2017年为例,辽宁高考总分数为750分,考试科目及对应的科目满分值分别为:

语文:150分

数学(文|理):150分

外语:150分

文综|理综:300分

延伸:高考加分

1、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高考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2、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保留“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项目。各省(区、市)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关政策,不得擅自扩大全国性加分项目适用范围。

3、大幅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相关政策按照上述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的规定执行。各省(区、市)要进一步大幅减少其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

4、规范和完善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

根据国发〔2014〕35号文件要求,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有关地方要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

文章标签: # 00 # 志愿 # 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