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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种类_大学生录取类别

tamoadmin 2024-07-04 人已围观

简介1.2022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2.特殊类别考生是什么3.大专怎么升本科4.贵州大学2023年MBA招生章程5.黑龙江专升本特殊考生类别录取什么意思2023云南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截止时间为8月15日至23日。一、2023云南高校具体录取时间2023年云南第一批本科录取时间为7月20日至28日,第二批本科及预科录取时间为8月1日至13日,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间为8月15日至23日。二、录取规则高等学

1.2022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2.特殊类别考生是什么

3.大专怎么升本科

4.贵州大学2023年MBA招生章程

5.黑龙江专升本特殊考生类别录取什么意思

录取种类_大学生录取类别

2023云南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截止时间为8月15日至23日。

一、2023云南高校具体录取时间

2023年云南第一批本科录取时间为7月20日至28日,第二批本科及预科录取时间为8月1日至13日,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间为8月15日至23日。

二、录取规则

高等学校和省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未参加文化素质统考、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其他类别职业技能考核或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未达到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加所报考类别的录取。其中,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数和全省考生分数情况综合考虑并确定。

云南高职专科推荐:

一、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1952年的旧矿业技术学校,学校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学校现有莲华校区、安宁校区两个校区。

该校如今已成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云南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院校、云南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二、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55年创建的林业部昆明林校,1993年被评为省部级重点中专,2000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2004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云南省林业学校的基础上组建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如今的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云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云南省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以上数据出自大学生必备网官网。

2022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问题一:生源类型是什么东西啊 填写统招就可以了。如果你是通过正规高考录取进入大学的话填写统招。

这里面还有一些是专升本,还有委托培养等。

问题二:什么是生源类别 ,填简历用 5分 生源类别就是你是通过什么方式被招到学校的!包括统招、专升本、以及委培之类的!你如果是通过高考考到你们学校的就填统招就行了!

问题三:个人简历生源性质怎么填 不填也没事,其实制作个人简历没必要填这些,直接去简历魔板在线制作一个导出来就可以了

问题四:生源地助学贷款中的: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科类别,分别怎么填啊? 照着录取通知书上填,记得写全称。类别从中仔细区别,应该好写。

问题五:大学生填表,“生源性质”填什么? 生源地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与大学所在地、现在的户口所在地没有关系。生源地不随户籍的改变而改变。对于以不同户籍多次参加过高考的考生来说,以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

大至分为两种类型:

1.本科生的生源地

本科生的生源地是指高考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一般为在哪个省市(自治区)参加高考,就是哪个省市(自治区)的生源。

2.研究生的生源地

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入学前未间断学业,由大学起连续攻读的(即全日制),其生源地为高考户籍所在地;若入学前有过工作经历且已在工作单位落户(非集体户)的,原则上以工作地为生源地。

问题六:大学家庭情况调查表里的生源类别:城市,城镇,农村该怎么填?是照高考所在的城市还是户口本上的户籍所在 随便写,无所谓的,写个长期呆在的地方就行

问题七:小升初生源类别什么意思,一二三四五类' 小学到初中,是九年义务教育,

小学生全部就近入学。

没有什么类别,

弄出什么类别,一定有人在弄猫腻。

问题八:新生报到中的生源类别如何填写? 农村应届(往届)

城市应届(往届)

问题九:公务员考试报名表中的:教育类别怎么填写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成人高校就可以了,查看内蒙古地区公职类考试信息,请您登录内蒙古中公教育网查看。有大量模拟试题,考试真题,答题技巧等相关信息供您参考。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问题十:什么是生源地类型? 你的出生地或者上一级学校所在的地方

特殊类别考生是什么

2022年 贵州 中 医药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大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贵州中医药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第一条?贵州中医药大学是贵州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面向全国招生。

第二条?学校代码:4152010662;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 研究生 、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 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条?学校分为甲秀校区及花溪校区。甲秀校区位于贵阳市市东路50号;花溪校区位于贵阳市贵安新区大学城栋青南路。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贵州中医药大学成立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委员会 (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按照学校党委、行政和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和决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含少数 民族 预科、中医学(免费医学定向生)录取)。

三、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校的招生计划将严格按照当年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执行,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学校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第六条?录取批次:提前本科、一批次本科、专项计划、免费医学定向、二批次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等(具体根据各地 考试 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工作安排实施)

四、大类专业招生

第七条 中药学类(药学院):含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其余所有专业不参加大类招生。

第八条 分流细则请参见贵州中医药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的:贵州中医药大学大类招生分流管理办法(试行)

五、录取规则

第九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已经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查。

第十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学 校招 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执行。在录取中,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区)教育厅、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行使和履行学校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政策规定、录取工作程序及录取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各省(市、区)招生工作规定、录取 新生 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00%。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十三条 对符合录取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分数优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的专业 志愿 顺序依次录取,若遇考生 高考 总分相同时,按考生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同时参照“第十三条”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特殊类别专业招生录取。

少数民族预科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有关规定执行。录取的预科学生必须先进行为期一年的文化学习,学习成绩合格并通过考核后可升入本科专业就读。

中医学(免费医学定向生)专业只在省内招生,属于国家免费医学生,并且只招收文科考生。

第十六条 中医学(“5+3”一体化培养班)

学校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5+3”一体化医学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17〕4号)政策支持下开设“5+3”一体化培养班,“5+3”一体化培养班以国医大师刘尚义教授的名字命名为尚义班。模式主要在于推动临床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施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生中医临床思维能力和临床操作的规范化培养。严格临床教学与 实习 管理,本科教育阶段临床通科实习要注重学生临床基本技能的训练,研究生教育阶段临床能力培养要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注重学生临床综合能力的培养。优先将“5+3”一体化培养班的学生安排在附属医院进行临床通科实习和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招生60名。该班新生录取后,实行多维度导师制,注重中医思维培养和临床技能强化,实施多元化考核,实行淘汰制(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对每学年班级成绩排名最后10位且核心课程成绩平均分低于80分的学生给与黄牌,本科五年阶段累计三次黄牌者,不能进入三年研究生培养阶段。)

第十七条 中医学(卓越中医师班)

学校在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的通知(教高函[2015]3号)政策支持下开设卓越中医师班。卓越中医师班以贵州中医药大学(原贵阳中医学院)创始人之一,著名伤寒大家袁家玑教授的名字命名。以提高学生中医临床胜任力的目标,以实践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为抓手,从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实践体系及特色课程等,实现从“课堂到临床”全方位教育模式改革,计划招生60名。该班新生录取后,实行双导师制,尤其是设立中医师承导师,强化中医经典学习,重视培养中医思维,在国内外扩宽交流学习,加强临床技能培训,实施多元化考核,实行淘汰制(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对每学年班级成绩排名最后10名且核心课程成绩平均分低于70分的学生进行淘汰,淘汰学生转入中医学其他班级学习。

第十八条 药物制剂(中外合作办学),贵州中医药大学与英国利兹贝克特大学合作举办药物制剂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制四年。

颁发 证书 :符合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 毕业 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 书 ,符合贵州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贵州中医药大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符合英国利兹贝克特大学入学条件的者,第四年可申请进入利兹贝克特 大学学习 ,符合利兹贝克特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利兹贝克特 大学生 物医学专业学士学位证书。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采用中英双语教学,报考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50%,即满分150分制需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

?六、体检要求

第十九条 录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医药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鉴于医药类、护理类专业培养和 就业 特点,建议残疾考生、肝功能异常者慎报医药类专业。建议报考护理类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

七、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后,若发现所提供的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以及校内评优评奖等的权利;有参加或组织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学生团体及课外科技文化、 体育 等活动的权利。学生在校期间对学校处分或处理决定有异议时,有按照相关规定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

八、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 学费 、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九、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三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中医药大学毕业证书,同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以上未尽事宜以当年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十、咨询及****

第二十四条?甲秀校区地址:贵阳市市东路50号(邮编:550005);花溪校区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大学城栋青南路(邮编:550025)

电话:0851—88308474

传真:0851—88308474

招生信息网:

E-mail:gzy_zs@sina.com

大专怎么升本科

特殊类别考生是指报考有体育、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特长类普通高等学校考生。对艺术特长测试合格、经报考学校确认的考生,有关省级招办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对个别艺术水平特别突出、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确定的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拟申请录取的考生,试点学校应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生源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后,试点学校方可予以录取。

扩展资料:

艺术类专业范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中“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设专业方向。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招生考试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可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

高校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艺术类专业列为其他艺术类专业的招考方向、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非艺术类专业列为艺术类专业的招考方向、不得将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变相修改名称后列为招考方向、不得将与本专业选拔和培养无合理相关性的列为招考方向。

高职(专科)的招考方向原则上以相应专业目录中列举的专业方向为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特殊类招生

贵州大学2023年MBA招生章程

如下:

1、统招专升本:统招专升本是针对大专在读人员继续提升的一种方式,如果没有上过大专,或者已经离校基本没有机会了,统招专升本难就难在考试录取上,只要考上,几乎都能拿到本科证和学士学位证。

2、电大专升本:电大是开放式教学,奉行的是宽进严出。电大专升本和网络教育一样,参加一个入学考试,录取后期末考试大部分是开卷,拿学历也比较容易,但是含金量没法和自考比。

3、成考专升本:入学全国统一考试,但考试相对容易,录取率较高,录取后学习较容易,一般都可拿到毕业证,已有不少成人学校开始实行注册入学,不用考试。社会认可率不高。

自考专升本

即已经获得了专科文凭的学生或者在读大专生,通过自考的方式拿到本科的毕业证。自考本科是我国基本高等教育制度之一,成绩合格后由主考学院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联合颁发大学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条件者由主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黑龙江专升本特殊考生类别录取什么意思

贵州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章程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贵州大学官网发布的《贵州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整理了贵州大学2023年MBA招生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参考。

1、招生专业与类别

贵州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两种类型,招生专业类别(领域)详见附件《贵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5年至3年,学习方式分两种,分别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招生计划

贵州大学2023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4800余名,包含公开招考计划、推免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我校所有专业均不接受单独考试。在录取阶段,各学院(中心、实验室)、专业(领域)的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实际生源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一)公开招考计划

《贵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包含推免计划数和公开招考计划数,各专业公开招考计划数不含推免计划数。

(二)推免计划

《贵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接收推免生计划数为各专业可接收推免生的最大上限,非实际招生数。各专业实际招收的推免生数以当年公布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为准(预计将于2022年10月底公布),各学院(中心、实验室)未完成的推免计划数将转入公开招考计划。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1.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拟招收15人,招生专业见下表: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3.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拟招收12人,具体报考要求另行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招生专业见下表:

3、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于我校2023年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除非全日制专业外,报考全日制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相关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我校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报考点的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二)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注意事项

1.免初试考生报名事宜。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公共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考生诚信事宜。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学籍学历校验事宜。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复试时向招生单位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事宜。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事宜。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严格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报考资格确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在网上确认时间截止前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贵州大学研招办邮箱:yzbgzu126.com。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姓名+“报考登记表”命名)。未能按时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准予考试。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按照各报考点要求执行。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请考生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凡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贵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要求)报考条件不符的,我校将不准予初试或复试。

5、初试

(一)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具体考试科目请查阅《贵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复试

(一)在教育部公布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二区基本要求基础上,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公开招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1.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2.我校将在教育部公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3.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交以下材料:

(1)应届考生:网上报名时民族为少数民族,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申请定向就业到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毕业后必须到定向单位工作。该类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交《贵州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2)往届考生:网上报名时民族为少数民族,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该类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交《贵州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合同书》(一式三份)。

我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身份、报考类别(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等报考信息以上传“中国研招网”的数据为准,后期不允许修改,且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二)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另行公布。

(三)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规定携带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参加复试。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五)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复试中,我校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7、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8、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

9、录取

(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三)考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与定向单位签订的《贵州大学接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一切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于我校2023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未达到体检标准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对学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10、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我校将对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11、学费标准

贵州大学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拟按以下标准执行。若有变动,以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12、奖助学金

我校已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定向学生不可参与奖学金的评定。

(一)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6000元/生·年。

(二)奖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正常学制内、人事档案按时转入我校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就业生)均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其他校内奖励的评定,评定按照国家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年。名额以国家下达为准。

2.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8000-15000元/生·年。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比例不超过当年硕士研究生新生总数的40%。

3.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6000-15000元/生·年,奖励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年研究生二、三年级在校生总数的50%。

4.其他奖助学金:研究生的奖学金还包括“十佳研究生”奖学金(马克俭院士设立)、“卓越奖学金”(宋宝安院士设立)、郑强奖助学金、宝钢奖学金、正业奖助学金、农合茶学奖助学金、梓盈助学金、泰豪奖学金、“爱?传递”博士生助学金、宏德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学金。

(三)三助岗位:我校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多渠道提高研究生待遇。

13、授课方式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专业学位)各专业均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将根据教学实际安排课程,采用周末授课或每年集中时段学习等非脱产学习方式,具体安排请考生咨询相关院系,****见招生专业目录。

14、毕业就业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照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毕业派遣按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

15、住宿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学校现有花溪东校区、花溪西校区、花溪南校区共三个校区,我校将根据学校发展和校区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各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入住相应校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学生需自行安排住宿。

16、其他

(一)凡报考(含调剂)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章程,并接受本招生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二)我校接收国内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事宜另行公布。

(三)残疾考生如需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四)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中心、实验室)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考试大纲,各专业考研参考书目详见本章程附件。有关专业、研究方向等具体内容,请考生致电相关学院(中心、实验室)咨询,联系电话详见《贵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复试和录取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以上内容如有变化,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七)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由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没有委托其他任何机构进行研究生招生工作,请勿向其他机构和个人转账谨防上当。

(八)本招生章程由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是一项照顾政策。根据省招办下发的《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要求,只要满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兴边富民支教团、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组前三位的其中一项,就可以享受黑龙江省的专升本照顾政策。黑龙江省,简称“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哈尔滨市,地处中国东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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